最新消息煙火資訊新北市與台北市爆竹煙火開放施放地點與時間(109年新北市開放施放爆竹煙火8處地點)(台北市4處地點)
新北市與台北市爆竹煙火開放施放地點與時間(109年新北市開放施放爆竹煙火8處地點)(台北市4處地點)
鑑於109年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元旦及春節節慶將屆,本市規劃8處地點(如附件)開放予民眾施放爆竹煙火,請民眾妥為利用。
流域 | 開放範圍 | 開放時間 | 開放時段 | |
特定節日 | 平時 | |||
二重疏洪道 | 出口堰堤頂步道。 | ˇ | ˇ | 6時至22時 |
淡水河畔 | 重陽橋下游側至蘆洲垃圾轉運站範圍內。 | ˇ | ||
新店溪 | 秀朗橋上下游側各50公尺範圍內。 | ˇ | ˇ | |
新店溪 | 華中橋下游側至光復抽水站排水口範圍內。 | ˇ | ˇ | |
大漢溪右岸 | 鐵路橋下游側至四汴頭抽水站排水口範圍內。 | ˇ | ||
大漢溪左岸 | 西盛環保公園範圍內(新莊垃圾轉運站至19號越堤道)。 | ˇ | ||
大漢溪左岸 | 柑園河濱公園範圍內 (柑園大橋南側往上游靠近河岸側低灘處200公尺範圍內)。 | ˇ | ||
大漢溪左岸 | 鶯歌河濱公園範圍內(館前路1K+500處園區範圍內)。 | ˇ | ||
施放爆竹煙火應注意事項: 一、施放爆竹煙火時,嚴禁朝人員、設施物等施放或其他致生危險之行為。 二、施放行為人於施放爆竹煙火時,應朝空曠區域施放並不得毀損河防建造物、堤防、護岸及水門等公共設施;若因施放不當而危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相關法律責任由施放行為人自行負責。 三、於開放施放一般爆竹煙火地區,依現場標示範圍或現場管理人員指定之範圍為準。另有關噪音及空氣汙染問題,請遵守「噪音管制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 註:「特定節日」為元旦、除夕、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及國慶日。其中元旦包括元旦當日及其前一日;除夕、春節、元宵節係指自除夕起至元宵節止之期間;其餘特定節日係指節慶當天。 |
針對今年春節期間北市部分河濱公園開放燃放爆竹煙火的區域跟時段,北市水利處表示,除夕、初一2天將特別開放至4處河濱指定區域, 初二至初六。
開放2處河濱公園的指定區域,分別是河雙21號跟福和河濱公園,燃炮時段也有限制,僅能於早上8點至晚上10點燃炮。
除上述地點及時段外,其它地點和時間均不開放。